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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吨苄达赖氨酸生产车间项目验收公示

2020-06-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环境设施竣工调试时间: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吨苄达赖氨酸生产车间项目:环境设施竣工时间为 2017年7月,调试时间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底,2018年4月至2020年3月因产品受市场影响项目暂停调试试运行,2020年4月至今生产重新投入试运行,取得环评时间为:2016年11月。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吨苄达赖氨酸生产车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建设地点:
平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
    3
、验收报告及意见:见附件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调查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先生
联系方式:
18067023161

五、公示期限:2020年6月28日-2020年7月27日

莎普爱思验收意见.doc

莎普爱思验收监测报告20.6.12.doc